5岁女童下腰致截瘫 舞蹈机构赔210万元kaiyun官方下载

2024-06-04 22:49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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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,其中包括“巫某某与某艺术传播公司教育机构损害责任纠纷案”。

  5岁的巫某某在某艺术传播公司开办的舞蹈班学习舞蹈,在下腰训练时巫某某向后仰摔倒在瑜伽垫上,其自行起立,用手捂住后背坐下并哭泣,随后巫某某双下肢疼痛,逐渐出现下肢无力、不能站立、伴下腹疼痛等症状,舞蹈老师赵某某未发现。

  另一工作人员发现巫某某在哭泣,对其进行简单安抚后,巫某某自行回家,于当日被家人紧急送往重庆医院治疗,入院诊断为:松弛性截瘫。

  巫某某前后入院治疗4次,后经鉴定:巫某某的损伤为一级伤残,巫某某“脊髓损伤”与舞蹈学习行为之间存在完全因果关系。后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无果,巫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艺术传播公司等赔偿损失250余万元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艺术传播公司作为舞蹈培训机构,在对巫某某进行舞蹈培训时,应当知道巫某某作为幼儿的生理特点和相关动作可能存在损害风险,但其将幼儿单独完成站下腰动作作为教学内容,对该动作可能造成儿童脊椎损伤的危险性缺乏估计或估计不足,没有采取预防和避免损害发生的相应措施kaiyun官方下载,导致巫某某在完成下腰动作时倒地受伤,且忽视了下腰倒地可能会带来的损害,未检查其伤情任由其自行离开学校,最终造成巫某某急性脊髓损伤、遗留截瘫的严重后果。艺术传播公司未尽到教育、管理的法定义务,对巫某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遂判决艺术传播公司赔偿巫某某损失210余万元。

  本案判决既体现了对巫某某健康权的维护,也警醒各类专业培训机构,面对受教育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,在教学活动时,应更规范、谨慎、细心,严格遵守教育部发布的《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》提出的“五不要”,避免此类惨痛事件再次发生。

  2023年11月11日,教育部发布《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》,做出校外培训安全提醒“五不要”:

  一不要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培训。孩子培训需要相关专业防护。在亮面瓷砖和水泥地等场地进行训练、未充分热身整理进行训练、无保护进行高危险性训练、疲劳状态下训练等,会增加孩子受伤风险,应该避免。

  二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过强柔韧训练。孩子身体发育过程有不同阶段,需科学练习。过早过强的柔韧性训练可能产生孩子器官发育不良、肌肉发育缺陷等问题。

  三不要过度对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挤压。孩子存在个体成长差异,过度进行外界受力、按压、拉伸等关节、脊椎、韧带训练,可能发生骨骼错位变形、关节疼痛等,严重的会影响骨骼生长和发育。

  四不要做过高难度系数的训练。练习身体腾空翻转、下腰、掰腿、劈叉等动作需有系统化的专业训练基础,并在专业人员指导和成人看护下进行,不适合初学者和非专业人士。专家建议未满10周岁的儿童慎做“下腰”等脊椎、腰部身体训练,避免出现伤害。

  五不要让孩子练习与身心健康不符的内容。教学表演内容应符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,所选作品避免出现暴力、血腥、色情等的内容,要积极培育孩子向上向善向美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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